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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建管署牵手舜元集团召开“安全生产月”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07-24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部署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长宁区建管署结合“安全生产月”,于2017年6月26日在走访调研了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流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研讨安全管理新模式。


长宁区建筑管理署(质量安全监督站)是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下属的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本次调研的有长宁区建管署副署长高峰、安全监督一室徐幼弟、监督二室薛伟等主要领导,来自集团总工程师李青、副总经理邵渭标、总承包工程公司龚建华和顾问叶水火以及集团工程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次次研讨。 
会议针对如何推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等主要议题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讨论。总承包工程公司总经理龚建华、工程总监方宝兔及邵渭标副总经理从不同角度介绍了舜元集团在这方面的举措:
 
一、集团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因此将认真做好安全工作。集团积极举办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专题的培训和会议,监管督促项目工地自查自纠,集团领导层会不定期进行大检查,加大对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的治理力度,促进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二、在宝山顾村居住区项目结合“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消防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同时还邀请了集团其他项目部的经理现场观摩,广泛宣传。通过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置能力。
 
三、集团公司正在起草编制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的手册,进一步规范安全重话文明施工标准化,这将进一步完善问责制度,使企业安全管理更顺畅。
 
安全监督一室徐幼弟提出,企业在施工分包队伍的选用上要提高门槛,把分包队伍的安全意识是否达到本企业安全标准作为衡量的依据;企业在整体的设施设备,安全标志标识的配备上最好达到统一,包括脚手架、安全防护用品,电箱标准等,这不仅关系到安全生产,还关联到企业的形象(VI),各企业可以朝着这个方向推进;要避免企业在各个项目工地上安全生产意识的两极分化,需要思考如何做到整个企业统一规范。
 
监督二室薛伟提出将民工意识和安全管理相结合,企业可广泛开展灵活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或在班组例会上向农民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拉近农民工兄弟与企业管理层在安全意识上的距离。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最好要简单、有效、可执行,保持长效机制,不要搞得太过复杂,使之难以接受。


会上,大家畅所欲言、集思广益,积极为安全生产工作出谋划策,贡献自己的智慧。长宁区建管署高峰在听取了所有人的报道后提出:舜元集团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大检查”,有落实,还有应急演练,企业制订了较高的安全生产标准,有着“活生生的内容”。建管署虽然是管理执法部门,但与企业的目标是一致的,即: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峰强调,安全工作关系到企业整体发展和每一个员工切身利益;安全工作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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