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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舜元建设集团建筑业“营改增”政策与实务专题讲座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5-07-28

      为了更好应对“营改增”变革对建筑业经营管理所带来系列冲击和影响,7月25日,舜元建设集团在舜元企发大厦5楼多功能厅组织召开2015年建筑业“营改增”政策与实务专题讲座。公司股东、分公司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共计100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总经理董春山主持。公司特邀请“营改增”高级咨询顾问、高级项目管理师孙越东老师,针对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及应对方案进行专题讲座。

      会上公司董事长陈炎表发表重要讲话。陈董首先强调在新政策下强化创新与变革的重要性。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创新和变革——包括建立适应公司发展的新型经营、管理模式和转换员工理念。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应严格按公司制度执行,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才能健康、稳建发展。其次,陈董表示,公司前阶段一系列改革举措符合新政要求,“营改增”需全员参与,并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公司总经理董春山在最后会议总结中指出,为应对建筑业“营改增”新政,公司将需变革管理模式、修订制度、梳理流程、拟定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制定发票管理制度、全面建立“项目责任成本”等“营改增”应对措施和管控方案。目前重点是对历史项目和在建项目进行清理:做好过渡期税务风险及应对工作,对工程项目归档、决算审计、确认收入、开具发票及涉税事项等予以限期清理,归集完毕。

      本次培训孙老师主要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建筑企业“营改增”风险管控及应对策略:①需要充分了解和学习“营改增”实施方案(税率、过渡期政策、征缴方式、抵扣项等);②建筑业“营改增”对项目的风险与防范;③建筑业“营改增”信息化应对方案——增值税实施“合同流、物流、票流、资金流”的四流合一;④建筑业企业增值税涉刑风险(建议:合规、安全比财富更加重要);⑤“营改增”对建筑业税务管理和发票管理模式影响,并特别强调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需明确记载增值税和付款条件相关内容。譬如,合同价格组成(合同金额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甲供料操作模式,项目实施过程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及付款时间、节点要求等。

      会上各股东、分公司、(项目)责任人就营改增后与工程施工合同、采购合同、分包合同的签订条款,合格供应商选择,付款条件等畅所欲言,展开热烈讨论。财务总监张玲娟建议:待国家正式文件出台后,结合公司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及配套管控措施,“营改增”是一个系统性的管理工作,需调整思路,明确改革方向。目前情况下,公司应做好这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需成立营改增小组,增加税管人员;以 “四流合一”为要求梳理制度流程;在建项目的合同梳理、摸清存量项目;可延迟采购机械设备,融资租赁及售后回租;对劳务及采购,应选择合格供方、合理降低税负;新近合同需明确增值税条款,拟定授权采购责任书,项目责任人发票签字;建立集中采购模式 、发票管理制度、税务保证金办法;利用信息化能力将管理制度及流程标准化。
      与会人员表示此次培训真是一场及时雨,大家受益匪浅,就合理节税,降低税负有一定认识,充分意识“营改增”后项目管理的刑事风险、税务风险及运营风险,积极面对“营改增”挑战。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对“营改增”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方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把握,为集团下一步实施“营改增”政策的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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